培养目标: 经过系统的航海专业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技能训练,培养符合《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》要求的船员。毕业后可在沿海航区3000总吨及以上的船舶一等三副岗位上工作。
主要课程: 航海学、船舶操纵与避碰、船舶管理、船舶结构与货运、航海力学等。 资格证书: 3000总吨及以上/3000千瓦及以上沿海航压一等。